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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位置: 首页 > 常见问题 > 出国公证认证
发布于:2020-07-27 1697阅读
出国结婚常涉及的海牙认证事项:
1. 出生公证
办理出生公证须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:
(1)当事人的身份证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明;
(2)出生证或医院根据出生档案记载出具的证明;
(3)父母的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;
(4)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若干;
(5)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2. 无犯罪记录公证
办理无犯罪记录公证须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:
(1)当事人在国内的,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、户口本;当事人在国外的,需提供护照(出境日期及有效签证);当事人在港澳台的,需提供身份证、回乡证;
(2)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;当事人在国外的,证明中应记载当事人的离境日期;
(3)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3. 婚姻状况公证
涉外结婚当事人需要提交以下涉外结婚公证材料、证件:
公证证明的婚姻关系必须是我国法律所承认的婚姻关系。
(1)当事人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,已注销户口的,应提交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证明。
(2)当事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夫妻双方照片。
(3)结婚公证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,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:
(4)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(A4纸);
(5)结婚证原件。
(6)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4. 其他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要求而需要申办的公证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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